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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小型污水處理設備參數(shù)如何選擇?發(fā)表時間:2016-09-07 23:40 為規(guī)范我公司的小型生活污水處理設備的設計,依據(jù)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及相關規(guī)范與標準,制定本公司的小型污水處理設備設計規(guī)范。本規(guī)范適合應用于2000m3/d以下的生活污水處理。 參考的主要規(guī)范與標準如下: 《室外排水設計規(guī)范》(GBJ14-87,1997版) 《室外給水設計規(guī)范》(GBJ13-86,1997版) 《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標準》(GB/T50331-2002) 《污水綜合排放標準》(GB8978-1996) 《給水排水設計手冊》第五冊:城市排水 《給水排水快速設計手冊》第二冊:排水工程 2.1 以用水量的85-90%計。 2.2 參考用水量(以人或床位計算) 2.2.1 住宅小區(qū)水量南方地區(qū)以250-350L/Cap.d計,北方地區(qū)以200-300L/Cap.d計。 2.2.2醫(yī)院污水量計算,特大醫(yī)院按800-1000L/床.d計,中小醫(yī)院按600-800L/床.d計。 2.3 參考用水量(以面積計算) 2.3.1 高檔住宅小區(qū)以1-1.2m3/100m2.d計,普通住宅以0.8-1m3/100m2.d計。 2.3.2 賓館以2-3m3/100m2.d計。 2.3.3 寫字樓以0.6-1.2m3/100m2.d計。 2.3.4其他類型建筑物可參考上述建筑物標準進行計算。 2.4 時處理量宜按每日16-20小時計算時處理量。 3.1污水的設計水質,無確定資料時,一般應按下列要求采用:五日生化需氧量應按每人每日20-35g計算;懸浮固體量應按每人每日35-50g計算。 3.2 污水水質可參考下表確定:
4.1 處理工藝的選用 4.1.1 時處理量不大于7.5m3/h(含7.5m3/h)應采取如下處理工藝:
4.1.3 日處理量超過1000m3/d時,原則上選用雙線制進行處理。 5.1 格柵 5.1.1 由于設備運行管理方面的原因,一般不建議選用格柵。 5.1.2 如按用戶要求設置格柵,可采用手動清污格柵,柵隙不宜小于30mm。 5.2 沉砂沉淀池 5.2.1 沉砂沉淀池水力停留時間一般為1.5小時。 5.2.2 沉砂沉淀池的分格,一般小處理量(≤5m3/h)不得少于2格,處理量大于7.5m3/h一般采用3格。 5.2.3 沉砂沉淀池分格間的過流孔采用H型管,管內(nèi)流速按平均時處理量時不宜大于0.2m/s。H型管的管徑不得小于200mm,大型號的沉砂沉淀池可采用多根H型管。具體設置參見附圖1。 5.2.4 沉砂沉淀池的人孔一般宜按每格1個設置,同時必須設置爬梯。 5.3 調(diào)節(jié)池 5.3.1 調(diào)節(jié)池一般水力停留時間以4-12h設計,如無特殊要求建議選取6小時。 5.3.2 調(diào)節(jié)池預曝氣量選取0.6-0.9m3氣/m3.h池容。(可不設置預曝氣) 5.3.3 調(diào)節(jié)池有效水深一般不宜大于3.5m。 5.3.4 調(diào)節(jié)池有效容積大于100m3時,人孔不得少于2個;人孔規(guī)格分為500mm×600mm(內(nèi)凈尺寸)、600mm×1000mm(內(nèi)凈尺寸)(用于安裝水泵)兩種。 5.3.5 調(diào)節(jié)池必須設置爬梯。 5.3.6調(diào)節(jié)池必須設置泵坑,泵坑深度不宜小于500mm,尺寸盡可能設置大一點。 5.3.7 如有可能,調(diào)節(jié)池必須設置超越排放管,以便設備維護時污水能正常排放。 5.4 潛水排污泵 5.4.1 調(diào)節(jié)池內(nèi)設置潛水排污泵,選用型號必須進行流量與揚程的復核。 5.4.2 潛水排污泵一般設置兩臺,單獨出水,兩臺水泵輪替工作。 5.4.3 潛水排污泵出水管上不得設置閥門進行限流。 5.4.4 潛水排污泵出口管路上需設置回流裝置進行流量調(diào)節(jié),回流管一般小于出水管1-2級,并設置閥門控制。閥門不得選用蝶閥,宜選用閘閥或球閥。 5.4.5 潛水排污泵的安裝方式一般不推薦采用耦合安裝方式。 5.4.6 潛水排污泵運行由液位控制,液位設置三個:即警戒液位、起動液位、停機液位,其中起動液位宜設置于有效的水深的1/2處。 5.5 生物處理 5.5.1生物處理采用填料法,填料一般選用流化床填料。 5.5.2 生物處理水力停留時間一般設計為4小時。 5.5.3 生物處理裝置填料充填率宜按20%計。 5.5.4 生物處理分級不得少于2級,分級可按60%、40%分配,處理量大于15m3/h時,建議采用3級,分級可按50%、25%、25%分配。 5.5.5 空氣流量的分配分2級時按70%、30%分配,3級時按60%、20%、20%分配。 5.5.6 生物處理的氣水比建議選用12:1。 5.5.7 供氣裝置一般選用PGB管式微孔曝氣器,設計通氣量建議選用12m3/個.h。 5.5.8 生物處理暫不考慮除磷,如有需要,必須進行針對性的設計。 5.5.9生物處理池單級長度不宜大于6m,如果大于6m,宜采用兩端進水,中間出水進行控制。 5.5.10為防止進水虹吸回灌,進水管宜設置上端進水,具體參見附圖2。 5.5.11填料水力分離裝置的設計下向流速處理量≤10m3/h時,建議選取不大于50m/h,處理量≥10m3/h時,建議選取不大于80m/h,高度為1200mm,上部設置穩(wěn)流板,板間距60mm左右,高度200mm。 5.5.12為保證填料的流化,曝氣管安裝位置距中心軸300-400mm,并離底300mm。 5.5.13 生物處理池的進出水宜采取上進下出的方式。 5.5.14如果源污水為餐飲廢水或洗衣水較多時,首先必須考慮預處理,其次在生物處理池中考慮設置采用回流沖洗進行消泡。 5.6 沉淀池 5.6.1 生物處理后的泥水分離優(yōu)先選用沉淀池。 5.6.2沉淀池設計表面負荷不得大于1m3/m2.h,泥斗傾角圓斗不宜小于55度,方斗不宜小于60度。 5.6.3 時處理量不大于7.5m3/h(含7.5m3/h)時,沉淀池內(nèi)置;時處理量大于7.5m3/h時,沉淀池外置。 5.6.4 沉淀池出水堰宜設置擋渣板。 5.6.5 外置沉淀池設置形式優(yōu)先選用多斗式,其次宜采用刮泥機。 5.6.6 沉淀池排泥采用氣提排泥,每斗單獨設置排泥系統(tǒng),排泥系統(tǒng)(空氣泵)見附圖3。 5.6.7處理量15m3/h以上的沉淀池的有效水深不得少于2.5m。 5.6.8 沉淀池出水堰負荷不宜大于1.7L/(s.m)。 5.7 沉淀過濾池 5.7.1 在設置沉淀池有困難時,生物處理后的泥水分離可采用沉淀過濾池。 5.7.2 沉淀過濾池一般為工廠預制設備。 5.7.3 沉淀過濾池濾料采用泡沫濾珠,粒徑3mm左右。 5.7.4 沉淀過濾池過濾速度一般設計選取2m/h。 5.7.5 沉淀過濾池濾床深度一般為1.2m。 5.7.6 沉淀過濾池濾出水收集采用排水帽,排水設計通量宜按正常處理量的4倍設計。 5.7.7 沉淀過濾池宜設置攪拌裝置,具體設置見附圖4。 5.7.8 沉淀過濾池總高度不宜小于4m。 5.8 風機 5.8.1 設計采用風機必須采用同一類型,一般選取回轉式風機。 5.8.2 風機設置一般采用2臺,1用1備或2用1備。 5.8.3 風機類型的確定如下:
5.8.5 風機的風壓應根據(jù)有效水深、局部阻力與管路沿程阻力確定。 5.8.6 供氣提用空氣管路必須考慮有效保證,如與大供氣管綁定。 5.8.7 地下式風機房必須設置進風設施與風機房的散熱設施。 5.8.8 地下式風機房應設置防回水裝置,風管應超出液面30cm;如果采用PGB曝氣頭,則不須設置止回閥,如采用穿孔管或其他形式的裝置,則應設置止回閥。 5.9 消毒 5.9.1 生活污水排放前一般均需消毒,消毒劑優(yōu)先選用三氯異氰尿酸,或選用次氯酸鈉。 5.9.2 生活污水加氯量一般為5-10mg/L,醫(yī)院污水為20-30mg/L。 5.9.3 消毒池水力停留時間,生活污水一般為30min,普通醫(yī)院污水應大于1.0h,傳染病醫(yī)院應大于1.5h。 5.9.4消毒池應分格設置,保證消毒劑與污水充分接觸。 5.9.5 如果污水排放口有余氯控制要求,可設置脫氯設備。 5.10 污泥處理 5.10.1 日處理量1000m3/d至2000m3/d,應考慮專設污泥濃縮池,上清液回流至調(diào)節(jié)池。污泥單獨處理的污泥濃縮池,容積應不小于時處理量的2倍。 5.10.2 日處理量小于1000m3/d,污泥直接排至沉砂沉淀池,定期抽吸外運(一般2-3次/年)。 5.10.3具體的污泥脫水處理規(guī)定可參照《室外排水規(guī)范》相關條文。 5.11 通風 5.11.1離居民區(qū)30m以內(nèi)的污水處理設備一般應考慮通風。 5.11.2消毒間必須單獨設置,宜采用玻璃鋼離心通風機,選用升壓不小于300mmH2O,應保持消毒間內(nèi)不小于200mmH2O的負壓。 5.11.3尾氣排放一般可采用高空排放或接至遠離居民區(qū)的地方排放。 5.11.4 通風量可按風機供氣量的2倍設計。 5.11.5 設備、地下構筑物的隔板上部必須開孔,人孔要密封統(tǒng)一排氣。 5.11.6建筑物如風機房通風散熱,風扇或通風孔設置應按下進上出原理設置。 5.11.7如設備放置于室內(nèi)或地下室,室內(nèi)換氣次數(shù)不小于每小時30次。 6.1 潛水排污泵的控制 6.1.1 調(diào)節(jié)池設置3個液位,即低位停泵液位、中位起動液位和高位報警液位,報警液位啟動2臺。 6.1.2 潛水排污泵控制優(yōu)先考慮2臺泵輪換起動。 6.1.3 如果單臺潛水排污泵連續(xù)運行,則連續(xù)運行24小時后進行切換。 6.1.4 如果有一臺水泵損壞則另一臺常開。 6.2 風機的控制 6.2.1 風機與潛水排污泵聯(lián)動。 6.2.2 風機如2小時不動作,則運行0.5小時以保持微生物的活性。 6.2.3 風機不切換運行。 6.3 沉淀過濾池的控制 6.3.1 沉淀過濾池反沖洗周期按累計運行時間12小時設計。 6.3.2反沖洗運行程序:首先停止進水泵及風機5min;同時起動排泥泵與潛水攪拌機,排泥泵運行時間設定為5min,潛水攪拌機運行時間設定為2min;排泥泵停止運行后,程序進入正??刂?,起動工作泵(潛水排污泵)及風機。 7.1執(zhí)行本規(guī)范條文時,對于要求嚴格程度的用詞說明如下,以便在執(zhí)行中區(qū)別對待。 7.1.1 表示很嚴格,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: 正面詞采用“必須”; 反面詞采用“嚴禁”。 7.1.2表示嚴格,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: 正面詞采用“應”; 反面詞采用“不應”或“不得”。 7.1.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,在條件許可時,首先應這樣做的用詞: 正面詞采用“宜”或“可”; 反面詞采用“不宜”。 7.2條文中指明必須按其他有關標準和規(guī)范執(zhí)行的寫法為:“應按……執(zhí)行”或 “應符合……要求或規(guī)定”。非必須按所指定的標準和規(guī)范執(zhí)行的寫法為“可參照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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